1、什么是中国环境标志
中国环境标志是一种证明性标志,它作为标志表明获准使用该标志的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使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节约资源等环境优势。正是由于这种证明性标志,使得消费者易于了解哪些产品有益于环境,并对自身
康无害,便于消费者进行绿色选购。而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和市场竞争,可以引导企业自觉调整产
结构,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对环境有益的产品,最终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中国环境标志在认证方式、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标准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施,与各国环境标志计划做法相一致,在与国际"生态标志"技术发展保持同步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标志互认工作,目前已经与德国、韩国、日本以及澳大利亚签订了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已成为中国企
跨越绿色技术壁参的有力
为促进企业可持续生产战略的实施。2006年10月24日,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该意见中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
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2007
年6月3日,针对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又下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要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吉
购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不断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
等
中国环境标志已成为国家推动循环经济战略的重要手段
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是整合环境标志、有机食品、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等领域认证资源,实施产品与体系一体化
证的认证机构。贯彻“以产品带体系,用体系保产品"的宗旨,实现中心"过程控制务实,终端产品双优,理念与时俱进,质量的质量方针。通过承担国家认证标准和技术性贸易措施
科技攻关任务,蓄集动力,发挥认证单位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的能力优势,展现水平。在
客户、同行、相关方的互动中,处处体现:“中环联合,诚信谦和"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认证中心) 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代表国家对绿色产品进行认证,并授予产品环境标志的机构。
认证中心立足于整体推进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标准,把生命周期评价的理论和方法、环境管理的现代意识和清洁生产技术融入产品环境标志认证,推动环境友好产品的发展,开拓生态工业、循环经济,实现以人为本,让环境标志产品成为联系公众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纽带,推动可持续消费。认证中心坚持“搭建双绿桥梁、推广双优产品、创造双赢绩效"的质量方针,把环境管理体系加环境标志产品的双绿、产品质量优、环境行为优的双优、环境加经济双赢的理念变成中国发展绿色技术措施的动力之源。
认证中心将ISO 9001和ISO 14001的体系认证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保障措施与抽样检测融合为环境标志保障体系,追求文件简而明,内审制度与改进机制有效,开拓中国企业的双绿色发展模式.
3、环境标志的种类
根据ISO对环境标志的定义: 环境标志和声明是出现在产品或包装标签上,或在产品文字资料技术公告、广告或出版物等中的说明、符号和范围。目前市场上出现各种绿色标识都属于环境标志和声明的范畴,那么根据ISO对不同环境标志的分类,环境标志应分为环境标志(型),自我环境声明(I型),环境产品声明 (I型) ;
型环境标志的特点是有第三方的参与,如我们常见的十环标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Il型环境标志的主体应该是企业,常见的是某个企业宣称自己产品如何环保
川型环境标志是基于全生命周期评价基础上的环境声明,声明的是产品对于全球环境产生的影应该讲我国目前并无全面开展川型环境标志的基础条件响。
所以目前市场所见到绿色标识只有两类,一种是有第三方颁发的,一种是有企业自己声明的。并不存在所谓的标准符合性标识,这是因为ISO 14020系列标准并不是产品标准,在产品上贴这样的标
识消费者是无法分清该产品符合什么样的要求,是不是绿色产品。
以IS0 14024标准为例,IS014024标准是有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99年4月颁布的,它是在总结各国环境标志计划经验基础上提出的,是对各国环境标志计划成功经验的总结,它规定了实施I型环境标志所应该遵循的原则和程序,是环境标志实施机构应遵循的。
II型环境标志认证范围是除I型环境标志认证种类外的所有产品和服务
Il型环境标志认证是依据GB/T 24021 idt SO 14021《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要求,由第三方对组织的自我环境声明进行评审,经第三方评定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证书和签订标示转让合同,表明组织的自我环境声明符合GB/T 24021 idt sO 14021《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 自我环境声明》要求的活动。
4、II型环境标志特点
同ISO 14024《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I型环境标志原则和程序》标准以及ISO 14025《环境管理环境标志与声明环境信息说明 (型环境标志)》标准不同,ISO 14021《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自我环境声明(型环境标志)》标准规定了进行自我声明应遵循的9项基本原则和18条具体原则,换句话说,可以按照IS 14021规定的具体原则来判断声明者的环境声明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ISO 14021《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自我环境声明 型环境标志)》标准可以作为认证标准来使用。
虽然II型环境标志(EL)原则上并不要求任何第三组织对声明进行认证。但在ISO 14021 条款: 5.7i)中规定"如果产品未经独立的第三方组织的许可或认证,进行声明时不得做出此类暗示。"从这一条上来看,标准也认可了通过独立的第三方组织进行几型环境标志声明验证的可能性,并且提供发展不同类型环境声明的机会。因此,在我国企业普遍信誉度不高,消费者对自我环境声明不大信任的情况下,以独立第三方对声明者的自我环境声明进行认证,不仅可以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还可以推动型环境标志的健康发展
另外,ISO 14021 条款:6.1中规定"声明者必须负责评价并提供验证自我环境声明所需的数"由于是自我环境声明,声明方要对他们所做的所有声明负责。声明方的责任包括对资料进行证
据。"由于是自我环境声明,声明方要对他们所做的所有声明负责。声明方的责任包括对资料进行评估以及应有关机构的要求为声明的验证提供必要的资料。从这点来讲,即使第三方组织存在,对声明
内容进行举证的责任应由声明方来承担而非第三方组织。所以,Il型环境标志的主体为声明者根据I型环境标志的以上3个特点,我国实施I型环境标志应"以企业为主,ISO 14021标准为准缉的第三方评审"的方式进行。
具体的实施形式是由第=方对企业(声明者)的环境声明按照ISO 14021标准中规定的18条具体原则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声明者) 准许使用I型环境标志标识的方式进行。
5、II型环境标志认证程序
I型环境标志初次认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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